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情请见附件3)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只有一家单位,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无下属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办公室(党建工作科)、业务科和资金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2)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并指导区域内街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工作。
(3)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推动开展志愿服务。
(4)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支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
(5)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护能力和水平。
(6)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配合市红十字会、协助区政府对困难群体等提供人道救助。
(7)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依法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9)在市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50.40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0.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0.40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0.10%。
1.财政拨款收入650.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4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0.40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0.10%,其中:基本支出449.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16%;项目支出200.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0.40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经费,节省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教育支出21.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22%;卫生健康支出35.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其中: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区委办下拨红十字课题研究经费,用于购买课题研究用书。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7.72万元,2024年度决算2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7.72万元,2024年度决算2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主要原因:压减应急救护培训支出,调整经费购买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服务辖区企事业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47.75万元,2024年度决算59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41万元,2024年度决算4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主要原因:政策性调整。
“红十字事业”(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98.34万元,2024年度决算54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9%。主要原因:调整项目分类。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63万元,2024年度决算3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63万元,2024年度决算3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主要原因:政策性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9.8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奖励金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6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3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2024年因公出国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一编制,年中区财政安排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保持一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65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83万元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6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3.23万元,比上年增加0.25万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6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6.6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