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红十字党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2年7月28日—9月23日
二、巡察内容和方式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职能定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紧盯被巡察单位的主责主业,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的有关情况;紧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情况;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上来,为率先建成国际一流科学城、为海淀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以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巡察主要方式有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对重要问题和线索进行深入了解等。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内的来信来电等将按照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渠道
第四巡察组值班电话:18610111374(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信箱:海淀招商大厦东二层东侧楼梯间
邮政信箱: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100089(为确保送达,请采用挂号邮寄方式)
电子邮箱:hdxc4z@mail.bjhd.gov.cn。
特此公告
区委第四巡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