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红字〔2015〕6号
各街镇 、总公司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学校工作委员会,各理事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做实做强红十字会募捐救助品牌,促进海淀民生保障、城市文明和社会和谐。根据《北京市红十字会2015年工作实施意见》,现将2015年“博爱在京城”募捐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博爱在京城”募捐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4月至5月为集中动员阶段。请各街镇、公司红十字会和工作委员会充分宣传发动,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社区居民开展“博爱在京城”募捐活动,并在6月底前将募集善款缴至区红十字会。另请各街镇、公司红十字会和工作委员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全年募捐工作的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募捐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活动,扩大募捐范围。区红十字会对各单位分配的救助金额将参考各单位缴纳的劝募款数额。
2.各单位要建立募捐明细台帐,及时在本辖区或本系统内公示。区红十字会也将通过网站等媒体将募捐情况进行公示,对捐款的单位或个人发放证书和感谢信。
3.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募捐工作财务规定,服从市、区红十字会的统一管理,使用统一捐款票据(根据需要到区红十字会财务室领取)。
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
2015年4月10日
(业务联系人:张颖超;联系电话:88364232、13671387228,财务联系人:金 琪;联系电话:68310535、13552352673)
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 2015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