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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红十字会召开2017年工作会

  4月7日,海淀区红十字会召开了2017年工作会,区红十字会秘书长刘晓燕、辖区各街镇、总公司红十字会秘书长、区红十字会各行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和区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业务部部长张颖超主持会议。

       

  首先,刘晓燕秘书长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家主席习近平2月24日签署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通过,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利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不可替代作用,对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深入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好红十字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随后,张颖超部长布置2017年重点工作,对19项主要工作要点、近期启动的“博爱在京城”募捐救助工作和少儿大病救助做了重点说明。区红十字会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道惠民,博爱为民,奉献利民为引领,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搭建公益平台,汇聚社会爱心力量,开展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及志愿者招募,打造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品牌等。

  最后,秘书长刘晓燕对各街镇、总公司红十字会秘书长和区红十字会各行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一年来为红十字工作的辛勤工作、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统筹联动、整体推进工作。发挥街镇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汇聚广大红十字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积极性,上下一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人道事业发展。二是依法募捐救助、人道惠民为本。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用法制的思维提升募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募捐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博爱在京城”活动,人道惠民服务。三是深入贯彻学习、严格依法治会。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会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红十字各项工作,传递人道正能量,共同开创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